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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泺大街以南、开拓路以东地块地上物拆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8 17:02   作者:杨春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新泺大街以南、开拓路以东地块地上物拆除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济南高新区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竞争性磋商范围:新泺大街以南、开拓路以东地块地上物拆除清理施工等所涉及的全部工作,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拆除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业绩,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供应商须提供报名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2月2216点30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sdxsjzbxmb@163.com或携带原件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供应商的业绩合同;

(5)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7)供应商信息一览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

联系人:刘认

电  话:0531-88022412-606

电子邮件:sdxsjzbxmb@163.com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6518185